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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則18,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

18. 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

寬容是建立人際關係的良好基礎。當你看到整個人類的歷史,從古至今由於宗教上不能相互寬容而導致的屠殺和苦難,你就會明白不能相互寬容是一種相當非生存的行為。

對他人的宗教寬容並不意味著一個人不能表達自己的信仰。它意味著,想要暗中破壞或攻擊他人的宗教信仰和信念,往往是惹上麻煩的捷徑。

自古希臘以來,哲學家們就一直在神、人和宇宙的本質上爭論不休。權威人士們的各種見解如潮汐起起落落。像是目前流行的「機械論」1和「唯物論」2哲學--這遠從古埃及和古希臘時期就已經有了。這類學說主張所有的一切都是物質。即使他們把進化解釋得似乎很合理,卻沒有注意到,自己仍然沒有排除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的可能性,而這些因素或許只是在利用進化而已。今日,「唯物論」和「機械論」成了「官方認可」的哲學,甚至在學校裡傳授。篤信「唯物論」和「機械論」的狂熱分子攻擊他人的信仰和宗教;這可能會造成不寬容和相互衝突的後果。

如果遠從西元前五世紀或更早以前到現在,智者們對於贊成宗教或反對宗教的問題仍無法達成共識,那麼還是遠離這個爭論不休的主題較為明智。

在這片汪洋大海般的爭論中,浮現了一個明智的原則:每個人都有選擇信仰的權利。

「信仰」和「信念」並不一定要屈服於邏輯:我們甚至不能宣稱它們是不合邏輯的。信仰、信念與邏輯有可能是相當不同的兩回事。

關於這個主題,如果你要給別人任何建議,最安全的建議就是:每個人都有權利信仰他所選擇的。每個人都可以自由地堅持自己所贊同的信仰。試圖去攻擊他人的信念會讓自己有危險。若因為他人的宗教信仰而去攻擊或試圖傷害他人,那危險就更大了。

自有人類以來,人們就已經從宗教信仰中獲得極大的撫慰與歡樂。在今天,即使是「機械論者」和「唯物論者」,在傳播其信條時,聽起來就像是以前的傳教士在傳播他們的教義一樣。

沒有信仰的人是相當可憐的。你甚至可以給他們一些東西去讓他們信仰。但是,在他們有宗教信仰的時候,就要尊重他們的信仰。

如果不尊重他人的宗教信仰,
快樂之道便會
充滿爭議和對立。

  1. 1. 機械論:認為所有生命都只是運動中的物質,完全可以用物理定律來解釋。這可能是由留基伯(Leucippus)和德謨克利特(Democritus,西元前460-370年)從古埃及神話中汲取並延伸出來的觀點。這種哲學的支持者認為他們不得不忽略宗教,因為他們無法以數學來解釋宗教。他們受到宗教勢力的攻擊,而他們也攻擊宗教。發展出物理學中波以耳定律的羅伯特.波以耳(Robert Boyle,西元1627-1691年),就曾提出有關自然界是否可能為運動中的物質等現象做計畫這樣的問題,以此駁斥機械論的觀點。
  2. 2. 唯物論:形而上學理論的一個支派,把宇宙看成是由大大小小的堅硬的物體(如石頭)所組成的。這種理論試圖將心靈這類事物解釋為物質或運動。
    唯物論是一個非常古老的思想。尚有其他的思想存在。